西藏自治区供销合作社
综合改革工作向纵深发展 西藏自治区开展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以来,按照“改造自我、服务农民”的总要求,坚持为农、务农、姓农,大力发展各类经营主体,加强流通渠道建设,探索农牧区合作金融服务,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推进综合改革工作向纵深发展。
2012年2月,恢复成立自治区供销合作社;
2016年11月,下发《西藏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2017年9月,顺利完成西藏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同时,在与相关部门深入基层调研的基础上,完成基层社管理办法(试行)初稿和社属企业管理办法(试行)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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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件件记录供销合作社的时刻表,意味着西藏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改革发展态势良好。
“现在,供销合作社在新时代下有了新的含义,它是生产销售一条龙经营,代表百姓对国家机构的一种信誉。作为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持续深入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进一步激发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在全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中发挥独特作用、作出更大贡献,是新时代供销合作社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使命。”西藏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副主任张书旗说。
随着全区农牧业现代化建设进入关键阶段,供销合作社作为衔接生产和消费的中间环节,可以发挥组织体系和经营服务网络优势,加快培育各类新型农牧民经营主体,提高农牧业社会化服务规模与水平,推动农牧业适度规模经营。
同时,供销合作社长期扎根农牧区、熟悉农牧区市场,贴近农牧民、了解农牧民,在搞活农牧区流通、拉动农牧区消费中具有独特优势,在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中可以发挥桥梁纽带和引领示范作用,促进农牧业结构调整和农牧民增收致富。
“这既是供销合作社面临的挑战,也是成为为农服务领域‘国家队’的重大市场机遇。”张书旗说。
自西藏自治区开展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以来,按照“改造自我、服务农民”的总要求,坚持为农、务农、姓农,大力发展各类经营主体,加强流通渠道建设,探索农牧区合作金融服务,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推进综合改革工作向纵深发展。
据悉,西藏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积极挖掘原有的人力和物力资源,重新建立供销系统网点。2016年以来,已对3个市地、8个县区进行试点工作,启动筹建西藏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监事会,恢复重建日喀则、林芝、阿里3个市地试点联合社,建设8个试点县区级供销合作社及所辖重点乡镇基层社,并依托返乡创业,引进社会能人,推进基层社恢复重建。2017年,西藏自治区以构建利益联结机制、发展农牧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服务“三农”的切入点,多管齐发、全面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现基层社重点乡镇全覆盖。截至2018年4月底,全区登记注册农牧民专业合作社7294家。
——持续推进项目建设。自西藏自治区开展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以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给予大力支持,截至2017年,总社支持西藏“新网工程”资金4726万元, 建成项目48个;农业综合开发新型合作示范项目7个,资金660万元, 效果显著。
——初步建成社属企业。西藏自治区供销合作社按照“社企分开、双线运行”机制建设要求,注册成立西藏供销有限公司,建设完成供销社西藏特色农畜产品展示展销实体店,已征集60多家农畜产品约400个产品与资料上传,以及线下仓储、包装和发货,自属产品果蔬类饮料、菌类产品、天然饮用水等。
——运用“互联网+”,打通流通服务重要环节。西藏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积极对接总社电商平台,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共同出资组建西藏自治区电子商务运营服务中心。并发挥专业社、联合社农副产品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引导农牧民充分利用农村电商,采用营销新模式,拓宽农畜产品销售渠道,努力实现本地农特产品线上线下同步销售。
——借助展会平台,积极推动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及时掌握国内外市场信息、优化产品结构、提升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等。西藏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积极组织全区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生产的具有西藏特色的名优土特农畜产品参加各类展会,取得了展示形象和经济效益双丰收的良好效果。
——以培养新型职业农牧民为方向,着力提高农牧民的创收致富能力。两年来,西藏自治区连续举办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市场拓展与营销培训班,积极组织农牧民社员进行专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
据了解,2017年9月,为更好地促进西藏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的帮助下,西藏自治区编制完成了《西藏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十三五”时期发展规划》,力争到2020年,各级社属企业数量争取达到50家,建成一批“服务半径10公里”的新型供销合作社农牧区现代流通服务中心,争取培育50家年交易额500万元以上的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农产品线上交易额力争实现2000万元。李梅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