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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5版:经济与法
内容详情 2020年06月30日 返回该版首页

律师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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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九里春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成都军区九里春酒厂),主要从事浓香型白酒生产销售,在白酒行业具有较高的美誉度。近期,一些不法分子打起与四川九里春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具有合作关系或假冒四川九里春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名义以传销方式或集资方式进行销售活动,这不仅侵犯了相关商家及消费者的利益,也严重影响了四川九里春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良好声誉。对此,授权四川元绪律师事务所许国兵律师发表如下声明:

一.强烈谴责上述不法分子以传销方式或集资方式进行销售活动之行为。

二.不法分子的上述销售行为给相关商家及消费者造成的损失与四川九里春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无关。

三.请相关商家及消费者及时直接向公安机关、市场监管机关举报。

特此声明!

四川元绪律师事务所

许国兵 律师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