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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各位债权人:
我司因股权变更,公司债务偿还主体发生变更,本公告登报前公司对外所负债务,概由公司原股东陈应琼、唐知超承担,公司不再承担任何偿还责任。故请各位债权人自即日起30日内,向本公司罗先生(电话:13698285895)联系申报相关债权,债权审查属实后,我公司将督促原股东立即清偿。如债权人逾期申报,相关债务本公司概不认可、偿还,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各位债权人自行承担。
特此声明。
南充银万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0 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