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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版:合作经济
内容详情 2020年12月08日 返回该版首页

成都市青白江区供销社启动 社有企业经理负责制和经营目标管理责任制改革

成都市青白江区供销社启动

社有企业经理负责制和经营目标管理责任制改革

近日,成都市青白江区供销社召开社有企业经营目标管理部署动员会,全面启动社有企业经理负责制和经营目标管理责任制改革。会议旨在进一步巩固供销社综合改革成果,规范高效实施供销合作社培育壮大工程,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该区供销社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

会上,青白江区供销社党组分管领导分别就企业经营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办法和企业经理人竞聘方案进行了全面解读。

会议强调,要坚持“薪酬与团队、个人的真实绩效及创造价值挂钩,激励有真正价值的绩效”的指导思想,破除“收入能高不能低、干多干少一个样”的“大锅饭”旧观念,按照责、权、利对等的原则,建立完善经营目标责任考核体系,有力推动企业管理手段和经营理念的转变,有效激发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促使企业经营管理工作逐步向理性、科学、精细和规范的方向发展。

青白江区供销社党组书记、主任李超就启动社有企业经理负责制和经营目标管理责任制改革提出工作要求:一是转观念,促改革。全系统干部职工要勤学习、善思考、勇实践、敢转变,彻底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努力在供销合作社培育壮大工程建设中展现新作为,实现新突破;二是激活力,促竞争。全系统干部职工要正确看待和积极参与本次绩效考评和人事方面改革,通过改革提高企业竞争力和经营质效,有效促进内部竞争,激发人才活力,适应新形势,抢抓新机遇,寻求新发展,形成推动社有企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强大动力;三是严规范,促效益。各社有企业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自主经营,在市场竞争中积极拓展经营范围,加强内部管理,降低营运成本,持续加强市场体系建设,提升营销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盈利能力。

通讯员 陈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