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市场回暖
求租者关心交易安全与“福利”
□本报记者 李鹏飞 文/图
连日来,记者在四川成都、德阳等地房屋租赁市场走访时了解到,2020年初,房屋租赁市场受疫情影响,成交量与以往同期相比明显下滑,随着疫情形势得以控制,加之随后的企业复工复产,租房需求加大,房屋租赁市场逐渐回暖,目前市场形势较为平稳。与以往不同的是,如今的房屋租赁市场,如何规范地进行房屋租赁交易?房东是否愿意配合协助办理个税抵扣、居住证等事宜也成为不少求租者关注的新焦点。
求租者将个税抵扣“福利”
“写进”合同条款
近日,记者在德阳市岷江西路一家房屋中介店内注意到,不断有前来咨询的求租者,中介工作人员不停地接待、登记。
“就外来打工的求租者来说,价格合适的小户型最受欢迎。”据该中介负责人刘女士介绍,高需求房源主要集中在一居室或两居室的小户型房源,“550元到1000元一月,简装,带少量家具,有厨房卫生间的小户型最吃香。”
记者走访了成都市区不少房屋中介,中介工作人员也表示,最近开始,成都市区房源和求租需求也多了起来。“从去年年初开始,受到疫情影响,租房市场成交量断崖式下跌,去年2、3月本来是租房旺季,租房市场却几乎停滞。后面迎来了复工复产,租房成交量才开始回升,目前看来,市场还算比较平稳。”成都市成华区驷马桥片区一家中介负责人张先生告诉记者,最近几天前来咨询求租的客户明显多了起来,“预计今年春节后,生意还会更好一些。”
在成都某小学工作的黎老师,最近正为租房的事发愁。黎老师告诉记者,由于自己刚生了二胎,家里原来租赁的二居室住房已无法满足目前的居住需求,为此她跑了不少中介机构,也找了不少网上的租房信息,始终没有找到合适的房屋。“想找个单位附近的三居室房子,不是租金太贵了就是位置不好,或者太偏远了,很难达到均衡,另外,房东是否愿意配合抵扣个税也是我考虑的范围。”
走访时,记者也注意到,除了户型、租金、地段和位置等是以往求租者普遍关心的问题,如今租赁的房屋,其房东是否愿意配合协助求租人办理个税抵扣、居住证等事宜也成为不少求租者关心的问题。
据悉,2019年1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正式实施。纳税人可以享受包括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在内的多项减税措施。然而,个税新政实施后,各地关于“房东要求租户不申报、否则涨房租”的报道屡见不鲜。房东担心,这样的“协助”申报后自己会被征缴税款。若房东不配合,这对于求租者而言,势必会失去抵扣个税这一“福利”,因此,现在不少求租者就将能否配合办理个税抵扣事宜 “列进”了合同条款。
发展与规范并行
加强市场管理三方受益
除了房租能否抵扣个税外,房屋租赁市场交易秩序是否规范,各自的合法权益能否得以保障,更是求租者、房东,乃至中介方一直关注的话题。
业内人士指出,在租房市场上,也有不少乱象存在:如租赁合同不报备,涨租、租期调整随意性大,发生纠纷租客维权难;“二房东”“群租”乱象频发,中介抬高租金吃差价、虚假房源信息等顽疾。而对于中介而言,也担心存在被客户“跳单”的风险。因此,规范市场秩序,明确求租者、房东、中介的权利义务并以此约束三方行为,无疑至为关键。
前不久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把“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作为2021年要抓好的重点任务之一,其中提到要降低租赁住房税费负担,整顿租赁市场秩序,规范市场行为,对租金水平进行合理调控。
记者了解到,以成都市为例,近年来,成都市接连出台新政发展和规范住房租赁市场。该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发展和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的意见》中提出,要培育市场主体,大力发展住房租赁行业。同时,成都市持续整顿住房租赁市场秩序,努力规范机构和企业的经营行为。成都市住建局联合成都市发改、公安、市场监管、银保监、网信办等职能部门严厉打击房产中介机构、住房租赁企业违法违规行为。
按照成都市住建局、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市金融监管局、人行成都分行营管部四部门《关于开展住房租赁资金监管的通知》、成都市住建局等9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管理的通知》和《成都市住建局关于加强住房租赁企业开业报告管理的通知》规定,截至2020年12月23日,已有340家住房租赁企业开立了住房租赁资金监管账户,其中221家通过成都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完成开业报告;8家社会化网络信息平台通过和成都市住建局的系统对接,实现了租赁房源的系统实时自动核验,通过核验的租赁房源,在社会化网络信息平台和成都市住建局“成都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上同步展示。
对此,成都市住建局还发布风险提示,提醒广大市民当心租房陷阱,市民如需租房时,可在这8家社会化网络信息平台上优先选择具有“已通过权属核验”标志的租赁房源。凡支付租金周期超过3个月的,在租房时,一定要查询住房租赁企业是否已开立监管账户,并确保租金、押金存入监管账户,监管账户信息可在成都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查询。
其次,市民在租房时,应仔细查看所承租房屋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信息、与业主签署的租赁合同(或委托协议),并通过成都市住建局官网进行房源核验。避免租赁违反“租住标准”搞非法群租、不具备房屋不动产权证或其他合法权属证明的住房,此类住房可能存在安全隐患,也无法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会对后续办理居住证、居住证积分、随迁子女入学、提取公积金等公共服务造成影响。房东、租客在委托经营或租房过程中,应多方了解周边住房的市场租金价格,警惕企业“高进低出”“长收短付”带来的风险,避免因企业“爆仓”“跑路”遭受损失。房东将住房委托给企业时,对委托价格明显高于市场租金水平的,要提高警惕;租客租赁住房时,对租金明显低于市场租金水平的,也要慎重考虑。
此外,承租房屋时,市民还要注意查看租房合同中有无“租金贷”“租房贷”“房租分期”等相关条款,是否需要额外签订相关贷款补充协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