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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3版:四川新闻
内容详情 2021年03月17日 返回该版首页

未按规定投放且不听劝阻 成都市金堂县开出首张垃圾分类罚单

未按规定投放且不听劝阻

成都市金堂县开出首张垃圾分类罚单

3月4日下午,成都市金堂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出了金堂县第一张垃圾分类罚单,一位市民因未按规定投放垃圾且不听劝阻被处罚。

4日上午,赵镇街道韩滩社区金玉小区垃圾分类引导员发现,该小区居民马某某未按照《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规定的四分类法对垃圾进行分类投放,遂对其进行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其正确投放。谁料下午,该市民再次投放垃圾时仍不按照规定投放,韩滩社区工作人员刘飞等人劝阻无效,便联系了负责该片区垃圾分类执法工作的综合行政执法三中队。三中队中队长黄朝勇及队员立即赶到现场,向该市民宣传了《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并按照《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未在指定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由管理责任人进行劝阻;对拒不听从劝阻的,管理责任人应当向城市管理部门报告,由城市管理部门给予书面警告”之规定,对其作出书面警告的处罚,这是金堂开出的首张垃圾分类罚单。

据悉,自3月1日《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以来,金堂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积极行动,构建了小区院落、物业、居委会—社区(村组)—镇(街道)—县级相关部门的四级联动机制。小区院落、物业做好群众引导;社区(村组)开展现场监督;由镇(街道)为单位,抽调相关部门、镇(街道)、村(社区)、小区、物业公司、企事业单位等921名相关人员组建生活垃圾分类监管队伍16支,对居住小区、企事业单位、商场等生活垃圾分类各环节进行监管;县级相关部门实施执法处置。笔者在此呼吁,美好城市共建共治,市民朋友应严格践行生活垃圾分类要求,共同爱护城市环境。

古良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