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王米瑞同志劳动合同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分公司、项目部:
王米瑞,男,身份证号:510683199809305111,系我公司市场管理部业务员。该同志自2021年3月15日起,至今已连续旷工1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以及《四川京川大正油田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二)款之相关规定,经公司研究并征得工会通过,决定解除与王米瑞同志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即日起该员工所持公司有关证照及合同作废,所发生的一切行为与本公司无关。
特此通知。
四川京川大正油田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