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旁听庭审
接受“身边人”的警示教育
近日,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对龙某某等3人利用职务之便截留、套取国家资金进行私分,涉嫌职务犯罪一案进行公开庭审,永川区纪委监委组织全区300余名党员干部旁听法庭庭审,其中包括镇街党委书记、纪委书记、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财政局、农委及宝峰镇有关部门负责人,政法队伍干警和133名新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据了解,龙某某作为宝峰镇龙凤桥村原党总支书记,在2010年至2016年期间,与原村委会主任李某某、原党建文秘助理颜某某一同利用职务之便,采用冒名签字、冒名办理银行账户、虚增种粮农户数等方式,截留上级拨付的补偿款和种粮补贴款上百万,涉嫌职务犯罪。龙某某3人的案件是村干部集体违纪违法、污染当地政治生态的典型,区纪委监委将廉政教育课堂移至法庭现场,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给党员干部反腐倡廉教育注入了强心针。3名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做出深刻忏悔,告诫全区基层村(社区)干部要以他们为戒,给旁听人员带来了强烈震撼。
警示教育就是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用“案中人”警醒“梦中人”,特别是让新上任的基层党组织干部从中吸取教训,能够干净做事、廉洁用权,坚决守住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切实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展现新作为。
把典型案例由简单的“一张纸”变成丰富立体的“一堂课”,用 “活教材”警醒“身边人”,这已经成为永川区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的常态。近年来,该区纪委监委不断深化拓展“以案四说”、扎实推进“以案四改”, 把开展案件警示教育作为做实做细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的重要组成部分。分析整理纪委监委查处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例,深刻剖析其警示教训,拍摄多部警示教育专题片,整理汇编印发违纪违法党员干部检讨书、忏悔录,通过组织集中观看警示片、旁听现场庭审、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形式加强警示教育。按照“一案一警示”的要求,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运用典型案例深入开展“以案四说”警示教育,唤醒“梦中人”,力促知敬畏。2018年10月以来,共开展“以案四说”警示教育1679场次,其中涉及扶贫领域754场次,运用案例56件。参与党员干部达5万余人次,做到了党员干部全覆盖。目前,该区各级党组织运用案件145个,治理突出问题107个,自查自纠问题216个,发现问题线索17件,建立完善制度233项。
特约记者 陈仕川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