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供销社系统
联合社治理机制不断创新 行业指导体系持续完善
全省供销社系统围绕打造合作经济联合组织目标,加强联合社机构和“三会”制度建设,健全组织体系,理顺社企关系,强化行业指导,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逐步完善,发挥了供销合作事业“领头羊”作用。
组织机构
进一步健全
市级社实现全覆盖,甘孜州设立供销合作社,结束了建国以来没有供销合作社的历史。县级社覆盖率从2014年底的82%提升到93%,其中,峨眉山市新设立了供销合作社机构;攀枝花东区、西区供销合作社分别在攀枝花东区农业农村交通水利局、西区农业农村交通运输局挂牌,甘孜州18个县(市)供销合作社在农牧农村和科技局挂牌。没有供销合作社机构的地方,落实了供销合作社工作职能,其中凉山彝区藏区11个县明确由商务经济合作和外事局承担供销合作社工作职能,成都市青羊区、成华区分别由发展和改革局、农业和水务局承担供销合作社工作职能。
“三会”制度进一步完善
20个市级联合社新设立监事会,覆盖率达到95%,其中14个市级社监事会主任按同级正职配备;125个县级社设立监事会,覆盖率达68%,较2014年底新增100个。10个市、79个县级联合社按期召开了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监事会。各级联合社建立健全监事会工作制度,构建监事常态化工作机制;省供销社由监事会统筹落实依法治社,制定《监事会工作规则》《省属社有企业监事会管理办法》《省属社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办法》、省属社有企业监事会运用监督专用函等制度,扎实开展社有资产管理、社有企业运营、项目资金使用等监督检查,指导督促系统监事会组织体系建设、健全监督机制,扎实开展调研和社情民意工作,充分发挥了监督职能作用。遂宁市蓬溪县供销合作社吸纳党的十九大代表、全国劳模、基层社主任、当地农村致富带头人蒋乙嘉为县社理事会兼职副主任,探索了联合社开放办社的新路径,强化了供销社合作经济组织属性。
社企关系进一步理顺
省本级、19个市、127个县级联合社成立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社资委”),按照理事会授权,强化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各地供销合作社着力完善社资社企管理体制,科学整合社有资产和企业资源,采取组建供销集团、成立社有资产运营公司等方式搭建集中统一的投资运营平台89个,建立健全社有资产管理、产权转让、项目投资、薪酬绩效、风险防控等系列制度,规范实施联合社机关干部到社有企业兼职的支持政策,落实联合社出资人代表职责,联合社管理社有企业的模式逐步由“管资产”向“管资本”转变。
联合社层级联系进一步密切
省供销社对照全国总社综合业绩考核体系,完善对市(州)社的综合业绩管理办法,建立差异化评价机制;制定《成员社对联合社工作评价暂行办法》和《省级联合社成员社入社办法》,为吸纳系统外成员单位提供了制度支撑。各市、县级社相应完善了联合社对成员社的工作考核机制,建立成员社对联合社的工作评价机制,强化为成员社服务的工作导向。省级社、12个市级社和26个县级社设立了供销合作发展基金,基金筹集3536.5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