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市供销社
开展汛期安全大检查
按照四川省阆中市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月”统一安排,结合阆中市供销社实际,为确保全系统汛期不发生安全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自6月18日开始,阆中市供销社党委书记、理事会主任周夏苇带队对中心社、公司开展汛期安全检查。
6月21日,检查组一行对彭城中心社、食品加工坊进行了检查,重点查看了消防设施配备、防汛准备和防雷击设施以及农贸市场仓库漏水情况。检查组要求,要切实落实中心社、公司责任,开展经常性的安全规章及安全知识培训,针对汛期特点,在防火的同时要防雷击、防触电和防内涝,狠抓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周夏苇强调,要提高思想认识,统筹推进防控和中心社发展,进一步做好常态化工作;要时刻紧绷安全之弦,做好防控各项工作。
特约记者 席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