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群众守住“钱袋子”
挽回经济损失28万元
四川黑水县芦花派出所成功阻止一起电信诈骗案
□王子涵 本报记者 赵蝶
四川阿坝州黑水县芦花派出所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契机,结合“护旗3号”专项行动,立足辖区实际,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工作,同时与金融机构开展专项联防机制,为守好群众的“钱袋子”建立起最后一道防线。近日,黑水县芦花派出所与银行联合成功阻止一起电信诈骗案,让群众避免财产损失。
6月28日下午17时51分,尕某到芦花派出所辖区黑水县农业银行街心花园分理处声称:要办理汇款业务,金额28万余元。银行工作人员联想到派出所前期对他们进行的反电诈宣传,要求在遇到转账金额较大的群众时,相关工作人员要提高警惕主动询问,谨防遇到电信诈骗,若发现可疑,停止汇款并及时启动电诈预警机制。于是,银行工作人员就对尕某进行了询问,并发现可疑之处,便启动了防电诈预警联防机制。
芦花派出所负责电诈预警联防机制的民警接到预警后,到达现场与银行工作人员对尕某进行劝导,打开当事人的手机,发现是一起冒充领导要求汇款的电信诈骗案件,经民警核查后,尕某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警企联合及时阻止了该起电诈案件的发生,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28万余元。
据悉,该派出所的行为得到了人民群众的认可,提升了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也是教育整顿成果的具体展现。采访中,芦花派出所主要负责人表示,今后将持续发力做好电诈防范宣传,总结电诈宣传经验,做到时刻绷紧防范电诈的意识之弦,帮助群众守住“钱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