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 提升群众满意度
——四川省广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重拳治理“顽瘴痼疾”受到各界广泛好评
□柯林 本报记者 康立维 文/图
自党史学习教育启动以来,四川省广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根据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统一部署,结合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和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在全市交警系统部署开展优化营商环境集中行动,倾力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满意度。
排查顽瘴痼疾 着力十个“是否”
围绕打造规范诚信的市场环境、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广元公安交警支队重点排查是否存在“官本位”思想严重,服务意识不强;是否存在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简单粗暴,滥用自由裁量权;是否存在改革不彻底、流程不优、信息不畅;是否存在道路交通安全防控不到位;是否存在影响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等十个方面“顽瘴痼疾”。支队通过“自我查、开门查、相互查”和“上级点、群众提、自己找”等方式,深入查摆“顽瘴痼疾”及其根源,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重点用好“12123”交通管理服务等平台,通过明察暗访、网上巡查、电话回访、召开座谈会、媒体定期沟通机制等各种形式,深入基层一线,深入企业群众,及时发现“顽瘴痼疾”,找准症结、提出对策、限时整改,努力为广元改善营商环境贡献交警力量。
集中攻坚整治 不彻底不销号
结合当前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回头看”和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广元公安交警支队把影响营商环境的“顽瘴痼疾”整改贯穿整个行动始终,综合运用边查边改、自我整改,集中攻坚、联合整治等方式,加快推进“顽瘴痼疾”整治,确保优化营商环境集中行动期间见到明显成效。
对排查出的“顽瘴痼疾”,各科、所、队能立即解决的立即解决,能部分解决的部分解决,以立行立改的作风,展示集中整治营商环境的信心和决心;对一时化解不了的“顽瘴痼疾”,采取科学统筹、分期推进、集中攻坚,着力打通其难点、堵点,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交通管理工作的新变化、新气象。
建立长效机制 抓好制度“立改废”
各科、所、队在“顽瘴痼疾”整改基础上,结合队伍教育整顿建章立制工作和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以及各自实际,在毫不放松公安部交管局12项、全省公安交管6项、全市交管“七办”惠民利企措施落实的同时,对现有优化营商环境制度机制进行全面梳理,从流程再造、制度创新、简政放权、行政审批等方面查找漏洞,分析“顽瘴痼疾”根源,抓好制度的“立改废”。特别是对缺乏制度规范约束的,本着“简便、易行、管用”原则,制定出台相关制度规定,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坚决避免制度缺位。对不符合当前实际,或不具备操作性的制度,及时予以修改废止。定期开展制度执行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