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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4版:西南各地
内容详情 2021年07月28日 返回该版首页

进一步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贵州省税务局召开农产品增值税 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征求意见会

进一步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贵州省税务局召开农产品增值税

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征求意见会

□本报记者 吴文俊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召开专题会议,围绕调整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标准、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有关情况,向相关行业、企业征求意见。

据悉,2012年以来,贵州省在部分行业试行了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有效解决了试点行业纳税人农产品增值税进项发票取得难、抵扣少的难题,支持了企业发展,同时也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利用农产品收购发票虚开虚抵的问题。

为助力贵州省乡村振兴,进一步支持实体经济特别是民营经济发展,同时通过加强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管理,降低征纳双方涉税风险,贵州省税务局决定进一步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将从事蔬菜加工,食用菌加工,刺梨加工,猕猴桃加工,其他水果和坚果加工,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制造,水产品罐头制造,酱油、食醋及类似制品制造,活性炭生产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

贵州省农产品产业商会、省肉类行业协会、省绿茶品牌发展促进会以及贵阳花溪赵司古贡苔茶开发有限公司、贵州三金圣果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贵州五福坊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等商(协)会、企业代表纷纷表示,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对企业生产经营来说,是一个决定性的利好消息,将有效解决农产品增值税进项发票取得难、抵扣少的问题,降低企业资金压力,为企业更好更快发展添足了底气。

会上,贵州省税务局、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省工商联等省直相关部门负责人为参会的商(协)会、企业代表答疑解惑,并承诺,将在政策框架下,依法依规地给予企业最大的支持,助力企业发展,赋能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