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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5版:市场监管
内容详情 2021年08月04日 返回该版首页

“4+2+1+N” 破消费纠纷难题 构建自贡诉源治理大格局

“4+2+1+N” 破消费纠纷难题

构建自贡诉源治理大格局

消费纠纷与我们每一个人都息息相关,遇到消费纠纷苦于得不到解决,“4+2+1+N”成为破解消费纠纷的“金钥匙”。

“4+2+1+N”即4家单位:四川省自贡市法院、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委会;2个中心:自贡市消费纠纷诉源治理服务中心和自贡市消费纠纷诉调对接服务中心;1家专业调解委员会: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N个分中心,未来计划在全市设立N个消费纠纷诉源治理服务分中心和消费纠纷诉调对接服务分中心。

近日,自贡市法院、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委会《关于深入推进消费纠纷诉源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签约仪式在自贡市市场监管局举行,共同设立2个中心即“自贡市消费纠纷诉源治理服务中心”和“自贡市消费纠纷诉调对接服务中心”。自贡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领导小组组长刘笑禹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市城乡社区诉源治理专项小组组长吴洪汛出席会议并致辞。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办主任、市城乡社区诉源治理专项小组副组长李善鸿,市法院、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委会相关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各区(县)党委政法委书记、政府分管副区(县)长、各区(县)法院、司法局、市场监管局(消委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等7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由自贡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陈红主持。

据了解,为更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组建成立1个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即自贡市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会共有21名成员。

《实施方案》作为全省首个由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市场监管局、消委会共同会签的,合力构建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规范性文件,推动自贡市形成消费纠纷诉源治理新格局。联合成立的“两中心”旨在快速处理、尽早解决消费纠纷,确保民生诉求渠道畅通,防止矛盾激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同时也将为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提供有力保障。

自贡市贡井区已率先经批准成立了贡井区消费纠纷诉源治理服务分中心和贡井区消费纠纷诉调对接服务分中心。

下一步,“两中心”还将通过审核批准的方式在全市打造“分中心”,将消费者权益保护网在全域铺开,不断促进消费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和消费者满意度的提升,营造合法营商、放心消费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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