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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5版:市场监管
内容详情 2021年08月11日 返回该版首页

消费者强保障 经营者赢口碑 ——四川广汉市3家经营单位 实施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

消费者强保障 经营者赢口碑

——四川广汉市3家经营单位

实施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

本报讯(杨军 记者 高明山 李鹏飞)8月9日,记者从四川省广汉市市场监管局获悉,为促进消费维权社会协同共治,督促经营者切实履行消费维权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提高消费纠纷解决效率,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广汉市于今年积极组织推行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先行赔付制度,并于8月9日给予三家实施首问赔付制度的经营单位授牌。

据悉,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制度,是指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导致合法权益受损时,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进行维权,该经营者必须依法承担首问责任,不得推诿。 

当前,广汉市经营者首问制度主要在设有消费维权服务站的企业试点实施,先行赔付制度的试点主要在大型商超和综合性市场。中国电信广汉分公司、世纪百盛、百伦百货3家企业签订了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承诺书和消费者投诉赔偿先付的协议,进一步明确了消费环节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消费维权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以及先行赔付制度。

广汉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推行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先行赔付制度,既能有效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又能为经营者赢得好口碑,还能为全社会着力营造更加安全、更加放心、更加和谐、更加满意的消费环境。接下来,该项工作将逐步向全市经营单位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