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13州市2021年内
开建56个新能源项目
□本报记者 冯丹 赵霖
近日,记者从云南省能源局网站了解到,云南省发展改革委和云南省能源局日前联合印发了《“保供给促投资”新能源项目实施方案和计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本批“保供给促投资”新能源项目共56个,总装机规模445万千瓦,分布于13个州市。项目均要求在2021年内实际开工建设,形成有效投资,增加电力电量。
《通知》指出,本批“保供给促投资”新能源项目包括风电项目10个,装机规模74.8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46个,装机规模370.2万千瓦,全部按照复合光伏模式进行建设。风电项目开工后10个月全容量并网,装机规模10万千瓦以上的光伏发电项目开工后8个月全容量并网,10万千瓦及以下的光伏发电项目开工后6个月全容量并网。
《通知》明确,项目开发要求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全面排查生态红线、基本农田等限制性敏感因素,严守生态环境保护底线和红线。同时因地制宜,合理开发,新增电量就地平衡、就近消纳。
《通知》指出,风电项目以已建成投产风电项目后续扩建工程为主,光伏发电项目用地、用林基本排除限制性因素,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充分,接入条件好。此外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参与项目开发。
《通知》要求,项目所在州(市)人民政府严格按照实施计划,成立由分管领导牵头,州(市)能源主管部门、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草等职能部门参与的专班工作组,明确各项目标任务及相关责任,切实做好使用土地、林地等指标保障和相关开工手续的办理工作。做好项目业主优选,指导督促项目业主尽快完成前期工作,切实做到年内实际开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