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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4版:西南各地
内容详情 2021年10月27日 返回该版首页

“春城计划”高层次科技人才 专项实施细则印发

“春城计划”高层次科技人才

专项实施细则印发

日前,昆明市科学技术局印发《“春城计划”高层次科技人才专项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规范和加强昆明市“春城计划”高层次人才、高端外国专家、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科技领军人才四个专项的选拔培养、服务管理工作,明确了申报条件、方法程序、政策支持等内容。

根据《细则》,“春城计划”高层次科技人才专项分为引进工程和培养工程。春城高层次人才、春城高端外国专家、春城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专项属于引进工程,包含全职引进和柔性引进两种方式。全职引进须为申报起始日前2年内从国内外全职引进(调入)昆明市,或尚未到昆明市工作、但已签订引进协议并承诺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到岗;柔性引进须为申报起始日前2年内签订引进协议,承诺在昆工作每年不少于6个月。

从申报条件看,诺贝尔奖获得者,院士,中国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普利兹克奖、图灵奖、菲尔兹奖获得者,以及邵逸夫奖等国际著名奖项获得者,围绕新材料、大健康、数字经济、滇池水环境治理等重点领域,带项目在昆进行关键技术攻关、平台建设、成果转化,申报春城高层次人才、春城高端外国专家、春城科技领军人才可直接入选。

“春城计划”高层次科技人才有违反职业道德,学术不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入选后在昆工作不满最低服务期限,或虽达到最低服务期限但因个人原因未按规定履行合同;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之一,将由市人才办和市科技局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取消专项入选资格,依托单位按原渠道依法退回所有财政支持经费。

据昆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