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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5版:市场监管
内容详情 2021年11月03日 返回该版首页

贵阳市市场监管局 线上线下齐发力 营销宣传得规范

贵阳市市场监管局

线上线下齐发力

营销宣传得规范

□杨静 本报记者 吴文俊

为进一步规范商业营销宣传行为,营造公平有序的广告经营环境,今年以来,贵阳市市场监管局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部署开展违法违规商业营销宣传集中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种“越线”行为,切实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线上线下齐发力,打好监管组合拳。坚持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紧盯受众面广、社会影响大的重点媒体和广告发布渠道,依托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广告监测平台,加强对互联网、传统媒体的监测监管,并集中人力加大对城市主干道、地标建筑、购物中心、交通场站、电梯间等重要区域,以及地铁、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等城市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广告位、广告牌的排查工作,从严查处存在导向问题的户外广告。

加强行政指导,提升企业自我约束力。加大对工艺品、纪念品等类似商品生产经营企业、广告制作发布单位、互联网平台企业等市场主体的行政指导力度,提升依法经营意识,自觉维护商业营销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督促相关市场主体开展自查,指导和监督企业加强整改。

营造良好氛围,加强正向宣传指导。各辖区积极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不同形式宣讲党的方针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规范商业营销宣传行为。云岩局、南明局、清镇局对辖区内的大型超市、商场、医疗机构、广告公司以及房地产公司发放《贵州省市场监管局温馨提示》,告诫辖区内的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及商业营销宣传主体应在设计、制作、代理和发布等广告活动的各个环节中,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依法依规开展广告宣传活动,做到“十个严禁”,营造良好的市场氛围,共计发放温馨提示约1500余份;6月初至7月底,南明局、云岩局协调广告发布单位在受众面较广的地段(大十字贵阳1号、省市电视台LED屏幕、世纪星光、龙港百盛、鸿祥大厦)免费循环播放《贵州省市场监管局温馨提示》,进一步扩大知晓率、提升了宣传效果。

加大执法力度,维护群众利益。截至10月,贵阳贵安共查处各类虚假违法广告案件116件,合计罚款249.7万元。出动执法人员3325人次,执法车辆660台次,对辖区农贸市场和商场周边进行排查,集中检查辖区超市、各类酒类广告、广告发布主体、经营者等3902家次(条次),网上监测网站、网店1322条次,排查各类户外广告位1359余位次,向各类场所和主体宣传普及603户次。

通过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虚假违法广告得到有效遏制,各类广告经营主体的广告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