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城经济圈双核联动发展成效显现
前三季度重庆、四川分别实现
地区生产总值19951.9亿元、38998.7亿元
近日,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联合办公室以视频连线方式召开2021年第五次主任调度会,研究重庆成都双核联动等有关事项,调度体制创新、公共服务专项工作推进情况,安排部署下阶段重点工作。川渝两省市发改、经信、口岸物流和四川省委改革办、财政厅等部门(单位),成都市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发布以来,国家层面以及川渝两省市开展了一系列学习宣传解读活动,在社会各界引起了热烈反响,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更加深入人心。在两省市党委、政府坚强领导下,体制创新、公共服务等专项工作有序推进,重庆成都双核联动发展成效显现,川渝合作各项重点任务进展顺利。
会议强调,联合办公室会同专项工作组,要同心合力抓好近期重点工作,持续开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学习宣传,全面盘点年度工作完成情况,系统谋划研究明年重点任务。各专项工作组要进一步增强协同性,强化指导服务,持续提升政策契合度、市场开放度,会同各领域、各层级形成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更大工作合力。
据悉,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通报,该委会同重庆、四川两省市和有关部门扎实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实施,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势头良好。今年前三季度,重庆、四川分别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9951.9亿元、38998.7亿元,分别同比增长9.9%、9.3%,呈现稳中加固、稳中提质、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重点领域和重点区域一体化发展加快推进,取得一批阶段性成果。
深化便捷生活行动 推进社保业务协同办理
12月1日起 川渝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将缩短为10个工作日
11月10日,川渝两地社保局“云”签署了《川渝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资金定期结算合作协议》,在全国先试先行推进转移资金定期结算。标志着川渝两地间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办理流程进一步优化,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同时,有利于防范基金管理风险,促进两地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管理协同发展。
据悉,这是川渝两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总体部署,唱好“双城记”、共建“经济圈”,深化川渝两地便捷生活行动,优化社保经办服务的又一具体举措。特别是在当前成渝两地严密防控新冠疫情形势下,川渝两地通过网上云签署协议的方式,安排布置优化养老保险转移流程工作,体现了川渝两地人社部门为人民群众提供不断线优质服务的信心和决心。以前群众办理养老保险的转移接续时,按每人每笔为单位进行资金结算。从2021年12月1日起,两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业务将不再以划拨转移资金为必要条件,无需等待转出地划转应转资金,即可直接办结关系转移接续手续,不再随单笔业务转移资金,而改为按年度结算,这将进一步压缩关系转移办理时限,持续优化社保公共服务水平,让参保人员办事更加便捷,不断提升参保人员办事体验。此次川渝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资金定期结算实现后,办理时限将由现行的15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渝快办”“天府通办”“重庆人社”“四川人社”等APP线上申请办理或线下就近就便申请办理。
据了解,自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以来,川渝两地社保局紧扣两地社保领域的高频事项,紧扭两地群众办事的“堵点”“痛点”,通过社保业务“川渝通办”等方式,积极推进川渝两地在“社保关系无障碍转移、社保待遇资格互认互办、劳鉴专家共享结果互认、灵活就业人员不受户籍限制就近参保”等方面深度交流协作,川渝两地协作紧密、人员流动频繁。数据显示,2020年,川渝两地间互转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2万余人,涉及转移资金约6亿元。随着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战略的深入推进,川渝两地间的交流将更加密切,人员流动将更加频繁。截至2021年10月底,已有18项社保业务实现“川渝通办”。
下一步,两地社保经办机构将持续深入推进社保业务协同发展,在前期已实现社保业务“川渝通办”的基础上,以参保单位和参保群众的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推动更多的社保业务实现“线上+线下”的业务协同,为两地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提供更加便捷高效智慧的社保经办服务,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更加充实、更可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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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
根据国家批复,近日,四川省确定了2021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这一缴费标准,关系到全省参保职工退休后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水平。2021年,四川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18630元/月,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不同,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3726元/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3416元/月。
按照全省上年度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和60%分别确定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其中四川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执行逐年过渡至60%的政策,2021年为55%。2021年6月,四川省统计局公布四川省2020年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74520元(6210元/月)。据此,得出缴费基数上限为6210×300%=18630元/月,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6210×60%=3726元/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6210×55%=3416元/月。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金额由缴费基数乘以缴费比例确定。单位职工缴费比例为24%,其中,单位缴纳16%、个人缴纳8%,缴费基数为职工月平均工资,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缴费基数上限的,按照上限执行;低于缴费基数下限的,按照下限执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为20%,在缴费基数上下限之间个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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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组稿件由本报记者 赵蝶采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