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
集中发放执行案款957.4万余元
□钱薇伽 本报记者 胡斌 陶岚 文/图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的决策部署,积极参与“我为群众办实事”和“感受公平正义”系列专项行动,积极推进人民法院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转化展现人民法院担当作为精神、司法为民成效,11月18日,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参加了“全国法院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活动”,本次行动为22件执行案件的申请人发放执行款金额达957.4万余元。
此次活动分为法院现场发放和上门发放两种形式,所发放的执行案款为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执行到位且在法定期限内未支付的部分案款。上午十点半,活动开始,来到现场的17件执行案件的申请人依次上前,有序领取案款。银行工作人员也到了现场,即时转款。不一会儿,申请人就收到了银行发来的短信,显示执行款已经到账。本次现场支付执行案款共计926.7万元,金额最大的有391万元。
同时,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还安排了执行人员,前往不便到现场领取案款的当事人家中,通过线上转账形式为其办理领款手续。在外出办理支款手续的案件中,有一位申请人住在新都,因为工伤不方便来到法院,武侯法院特意安排执行人员上门,为他办理领款手续,并现场支付执行案款18.39万余元。本次上门支付的5件执行案款共计30.7万余元。
据了解,本次22笔集中发放的执行案款中,包括涉民生类案件款6笔(工资2笔、工伤赔偿3笔、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1笔),共计39.5万元;涉金融案件案款3笔,共计38万余元;涉小微企业案件案款1笔,共计391万元;民间借贷案件案款3笔,共计262.8万余元;其他合同类纠纷案件案款9笔,共计226.1万余元。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将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将涉民生类案件执行作为重大政治责任,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坚持敢打必胜信念,不断创新执行举措,决不让法律成为“白条”,决不让有财产可供执行的被执行人逍遥法外,用满用足惩戒举措,全力以赴办好每一件涉民生执行案件,让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成色更足、底色更暖。
案款发放活动全过程均接受该院邀请的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监督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