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住所与经营场所登记改革力度
四川德阳出台《企业住所与经营场所分离登记暂行办法》
本报讯(张宁 记者 李鹏飞)12月14日,记者从四川省德阳市市场监管局获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为企业松绑减负激发企业活力的通知》(国办发〔2020〕29号)有关部署要求,加大住所与经营场所登记改革力度,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德阳市结合实际,制定《德阳市企业住所与经营场所分离登记暂行办法》。
据悉,该办法主旨是将德阳市行政区划内依法设立的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中有在住所以外增设无需前置许可经营活动的经营场所,该经营场所与其从事的经营活动相适应、符合法定条件,且与已登记的住所属于同一县级登记机关管辖范围的,可免于分支机构设立登记,办理经营场所备案,营业执照同时记载企业的住所及其3个以内(含3个)的经营场所。该办法大大地便利了有多个经营场所的企业。
登记机关将加强信息化建设,将申请人申报备案的经营场所信息及时推送至共享平台,供社会公众、相关政府部门查询。德阳市场监管部门也将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加强对承诺申报的企业及其经营场所进行监管。
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做好工作衔接,切实履行好企业住所和经营场所事中事后监管职责,构建协同高效的联合惩戒机制。
此外,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及时依法处理群众举报投诉企业住所(经营场所)与实际情况不符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