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管护机制 提升管护实效 助力乡村振兴
关于加强“四好农村路”管理与养护的思考
成都市青白江区交通运输局 彭淘
近年来,成都市青白江区专注做好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发展工作,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快速发展,区内7个镇(街道)83个行政村(社区)全部通沥青或水泥路,通畅率达到100%,公交通达率100%。建立健全农村公路三级管养体系,全区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实现了路产融合、路旅融合,助推群众致富、产业发展。青白江区也于2020年成功创建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形成了一套相对完善的管理养护体系。
但是,受南北狭长地形和城区发展历史等因素影响,青白江区仍然存在毗河以南区域道路等级较低、路产融合不够、服务乡村振兴能力不足的问题。加之,青白江区部分农村公路建于“村村通”时期,建成时间较早,公路技术等级和标准不高;公路养护作业水平不高,不能实现“即烂及补”等客观实际和具体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公路作用的有效发挥。
一、青白江区农村公路发展现状
青白江区以创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为抓手,充分发挥了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发展对“港口立城、产业兴城、品质优城”的交通支撑作用,为乡村振兴提供了强大助力。截至目前,青白江区公路总里程约957.57公里,路网密度达2.53公里/平方公里。
(一)聚焦“内联外畅”,加密路网服务产城发展。近年来,区内投资50多亿元,完成了青解路跨线立交桥、智慧大道、货运大道扩能改造、港城大道、呈祥大道等骨干道路建设。同时,围绕“一港三城六特色镇”空间发展格局,结合各乡镇特色产业,投入资金2亿元,开展农村公路大中修及提档升级项目。将农村公路与山水田林湖乡村旅游等深度融合,实施公路美化、绿化、净化、亮化工程,具备条件的公路实现了路田分家、路宅分家,完善的农村物流网络,带动了电商物流业的发展,实现了“互联网+农村寄递物流”,上万吨油桃、杏果、食用菌等农特产品通过电商、直销等手段远销全国,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提供了坚实保障。
(二)聚焦“高效精密”,以智慧型精细化标准强化道路管理。青白江区将农村公路管理工作纳入了区级相关部门及镇(街道)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编制印发了《成都市青白江区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实施细则》,明确了区级相关部门、镇(街道)在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中的职能职责,各镇(街道)成立了交通管理站,实现了“县有路政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三级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系。同时,投入340万元建成青白江区交通运行监测中心,对全辖区农村公路监管做到了全覆盖,构建执法单兵、无人机、视频监控和后台指挥中心四位一体智能快速反应系统,实现了农村公路路产、工程建设、养护维修、路政巡查等智能化管理功能,进一步提升全区农村公路管养水平。
(三)聚焦“便民利民”,有效推动农村客运高质量发展。建立公交运营亏损财政补贴、监督管理及绩效考核等保障机制,2014年至今累计投入财政补助资金1.48亿元,建立了统一的农村客运调度平台,建成公交站点1040个,区内所有镇(街道)和建制村(社区)通公交比例达到100%;同时,成立寄递物流协会和寄递行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区各镇(街道)已培育农村物流网点130余家,基本建成覆盖县、乡、村三级的农村物流网络,“四好农村路”建设成果惠及更多农村百姓。
二、青白江区农村公路管护对策及建议
(一)强化农村公路路政分级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采取“县级统一执法,乡、村协调执法”方式,县道路政管理由区公路管理机构负责,乡道村道路政管理由各乡镇(街道)政府负责,涉及路政案件一律报区交通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处理,并积极引导村民委员会、沿线群众积极配合参与,确保路畅景美。
(二)探索建立“管养分离”的乡村公路养护体系。结合实际将乡村公路路政管理、公路养护工作逐步分离,采取招标养护、委托养护、合同养护、承包养护等模式,逐步形成“政府监督、行业管理、主体负责、承包人实干”的四级农村公路管养保证体系。这既调动了各级各方面的积极性,又构建起“责任在乡镇、实施在村组、受益在群众”的公路养护新格局。
(三)持续加大公路管养经费投入。按照“三分建、七分养”的工作原则,根据农村公路养护实际需要,比对市级下达的燃油税分成资金、上级财政补助资金,足额安排区级财政资金,并随公路养护里程增加和财力增长逐步加大,保证农村公路正常养护。同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逐步加大现代化养护作业专业机械设备的投入,加强养护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积极推广预防性养护措施和技术,提升公路养护作业水平。
(四)强化公路管养工作监管考核。青白江区目标管理部门、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按照公路日常养护作业内容和有关技术规范,对各级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情况开展经常性检查,及时通报检查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并要求予以整改到位。与此同时,青白江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各乡镇(街道)落实养护责任公示制度,设立养护责任公示牌,公示养护单位名称及责任人等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全面加强和规范全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保障全区县乡村道完好、安全、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