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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5版:经济与法
内容详情 2022年01月25日 返回该版首页

施工合同起纠纷 法官倾情促调解

施工合同起纠纷

法官倾情促调解

近日,四川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

自贡某商贸公司系沿滩某工程的建设业主,自贡某能源公司系工程总承包方,其将案涉工程发包给自贡某建筑公司,工程竣工验收后,由于该建筑公司迟迟未拿到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进度款,于是,将业主方自贡某商贸公司、总包方自贡某能源公司诉至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法院,诉请金额为580余万元。

沿滩法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立即向二被告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二被告收到法院文书后,均对原告提起诉讼的行为表示强烈不满。被告自贡某商贸公司认为其作为业主方,已全部向总包方即另一被告支付了全部工程款项,并未欠款,原告存在滥诉情形。被告自贡某能源公司认为,由于原告申请付款的账目不清楚,其无法向原告支付,在双方对账不明确的情况下,不可能违规付款,自己突然成了被告也难以接受,而原告因迟迟未收到工程进度款,认为自己才是受害方,也表示非常委屈。

承办法官通过进一步了解,被告自贡某能源公司认可被告自贡某商贸公司作为业主方已向其支付全部工程款项,也认可还欠付原告的相关工程进度款,但由于账目不清楚,欠付金额还需详细核实。承办法官认为二被告对原告的情绪较大,如果按程序进行开庭审理,案件可能难以查清。于是,向各方释法明理后,拟组织各方在开庭审理前进行调解,而调解前提是需要进一步厘清原、被告之间的账目。因此,承办法官在庭前针对被告反馈的案件事实,要求原告自查账目,并组织各方当事人进行了两次对账。经两次对账后,原告发现自己的账目确实存在不清晰的情况,并且被告欠付金额不止580余万元,而是740余万元,同时,通过对账,原告也认可被告业主方自贡某商贸公司支付完全部工程款项,表示愿意放弃对该公司的诉讼请求。在法院主持对账确认后,被告自贡某能源公司也认可了欠付原告的进度款是740余万元,并同意原告可按照对账金额增加诉请。

最终,在沿滩法院组织各方核对账目后,原告自贡某建筑公司增加诉请金额160余万元,在账目清晰情况下,各方的误解已经化解了一大半,承办法官随即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经过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各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

案件调解结束后,各方当事人均表达了对沿滩法院的感谢,认为承办法官通过精心的工作,厘清了各方当事人之间很久以来不清不楚的账目,也化解了各方的误解,圆满解决了纠纷。  

李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