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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3版:四川新闻
内容详情 2022年03月08日 返回该版首页

最高可补助五百万元 泸州出台新政鼓励扶持企业上市

最高可补助五百万元

泸州出台新政鼓励扶持企业上市

□本报记者 赵蝶

上市公司是资本市场的基石。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推动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为不断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国务院和四川省政府分别出台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实施意见》。意见出台后,泸州市狠抓贯彻落实。近日,泸州市出台了《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全生命周期推动上市公司规范发展。《实施意见》着眼上市公司全生命周期,既把好入口关,为资本市场引入源头活水,又畅通出口关,确保上市公司退出平稳有序。通过推动优质企业上市、引导上市公司规范发展、支持上市公司做优做强、防范处置上市公司风险、加大政策引导和扶持、增强工作合力六个方面推动上市公司规范发展、做优做强。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实施意见》针对企业成功实现改制、挂牌、上市及资本运作明确了相应的补助政策。其中,成功实现境内外主要资本市场上市的企业按阶段补助500万元,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基础层和创新层挂牌的企业分别按阶段补助150万元、180万元,在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企业补助3万元,对纳入泸州市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并实现规范化公司制改制的企业补助10万元。

加强组织保障。《实施意见》推动持续完善上市培育工作机制,成立了由分管市领导为组长的上市工作推进组,建立了市领导联系拟上市重点企业制度。结合企业上市工作进展,明确了“十四五”期间全市上市公司数量倍增目标。

目前,泸州市有境内外上市企业5家,省级上市后备企业15家,市级上市后备企业22家,预计2022年将有5家企业申报上市和新三板挂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