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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3版:四川新闻
内容详情 2022年04月19日 返回该版首页

四川今年安排两千万元激励资金 促进各地河湖管护创先争优

四川今年安排两千万元激励资金 

促进各地河湖管护创先争优

本报讯(记者 赵蝶)记者昨日从四川省河湖保护和监管事务中心获悉,为充分激发和调动全省各地河湖长制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各级各地创先争优、比学赶超、深入推动河湖管理保护各项工作,近日,《2022年四川省河湖长制激励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出台。

确定激励对象。《方案》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河湖长制决策部署,确定激励对象为全面完成河湖长制年度工作要点,河湖长制和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年度省级河湖长制工作考核综合排名靠前、进步最大的市(州)和获得国务院督查激励的地方。

落实激励措施。根据《方案》,2022年统筹安排2000万元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对获得国务院督查激励的市、县给予500万元省级配套激励;除此之外,对考核综合排名前3的市(州)分别给予400万元激励,对进步最大的市(州)给予300万元激励。

明确使用范围。《方案》要求,激励资金的使用管理按照《四川省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执行,主要用于河湖管理保护等方面,不得用于征地移民、城市景观、财政补助单位人员经费和运转经费、交通工具和办公设备购置、楼堂馆所建设等方面。此外,市(州)根据工作实际,自主统筹安排用于河湖管理保护方面的项目建设。

据悉,自2019年起,水利部对全国河湖长制工作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地方进行激励,四川省于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连续三年获得国务院督查激励。2021年四川省总河长全体会议强调了全省河湖长制工作全面深化的目标任务。会议要求,进一步增强上游意识,强化责任担当,深化河湖长制激励机制、考核、暗访、督查、河湖重点工作、长江流域协调机制等6个方面机制,奋力开创河湖管护新局面。此次《方案》的出台,旨在健全正向激励机制,进一步推动全省各地真抓实干推进河湖长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