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治欠薪 维护劳动者权益
四川渠县各部门协同联动依法治理欠薪行为
□严衡珝 本报记者 丁明海 蒋永飞
自2020年5月1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施行两年来,四川渠县各部门协同联动,依法治理欠薪,共为5203名农民工追讨工资1380.3万元,切实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农民工是城市的建设者,他们的辛勤劳动应该得到公平回报。《条例》出台后,渠县通过例会学法、媒体说法、园区送法、现场讲法等方式,提升市场主体履行责任和农民工维权意识,并推出“互联网+劳动者维权APP”,构建多位一体的投诉平台,扩大了农民工维权途径。
同时,渠县各在建项目按照《条例》要求,建立完善人脸打卡系统,及时将人员相关信息采集在住建监管系统和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着力实现人、证、信息“三合一”。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农民工工资实行总承包企业直接通过专用账户发放,避免企业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
渠县严格实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各在建项目须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若项目存在恶意拖欠或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等情况,人社部门将从项目缴纳(或预留)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中先行支付,并打卡直发。
在守牢农民工保证金缴存底线不越线的同时,渠县创新推进实施保证金差异化管理,对信誉良好的企业按规定降低缴存比例,减轻企业负担;对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坚决收取保底线。对足额缴纳保证金的企业,强化监督考核,严格按照考核标准量化考核指标,对符合考核要求的企业按一定比例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2021年,渠县收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涉及55个项目,金额5440.9万元。
在执法督查上,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加强日常巡查检查。两年来,检查用人单位286家,涉及劳动者人数2.1万人,审查256户用人单位报送书面材料,纠正用人单位违规制度44条,补签劳动合同8566份,督促124家企业4716人参加社会保险。实现欠薪工作领域举报结案率、投诉结案率、书记县长信箱结案率、“12345”投诉处理率四个100%,帮助5203名农民工追讨工资1380.3万元。
“对欠薪行为,渠县坚持零容忍、不放过,做到投诉举报线索必核、有案必查、违法必罚,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使欠薪行为受到应有处罚,加大欠薪主体违法失信成本,使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成为不可触碰的法律高压线。”渠县人社局党委书记、局长严飞说,2021年,渠县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向公安移送5件,帮助258名劳动者追回555.7万元;将2家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纳入“黑名单”,有力震慑了违法犯罪,切实维护了劳动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