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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6版:乡村振兴
内容详情 2022年05月11日 返回该版首页

贵州省贵阳市生态环境局 积极提升执法效能 助力生态立市

贵州省贵阳市生态环境局

积极提升执法效能

助力生态立市

□本报记者 吴文俊

近日,记者了解到,近年来,贵州省贵阳市生态环境局进一步创新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效能,在助力“生态立市”方面取得积极成效。

创新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效能。一是推行执法正面清单制度。自2020年起,贵阳市生态环境局将符合政策要求的企业纳入执法正面清单管理。截至2022年2月,全市采用非现场方式对正面清单企业开展检查13578家次,发现各类环境问题164个,立案处罚13件,依法减免处罚63次。二是探索科技执法。继续推进大数据、互联网等技术与生态环境执法的融合,采用无人机巡查、水下机器人、在线监控、视频监控和遥感地图等手段开展非现场执法监管,通过实施分类监管、差异监管,科学配置执法资源。三是实行执法计划清单管理。全面梳理贵阳市生态环境执法任务,并在此基础上制定了执法计划,对监管工作提出具体要求,进一步细化市、区两级执法任务和职责,创新实行“清单式执法、台账化管理”,夯实生态环境执法机制基础,实现了生态环境领域全覆盖“清单式”管理,有效避免相同事项重复检查、遗漏检查。

认真落实现场检查“三三”制。坚持从严基调、铁腕治污,贯彻“四三三三”工作思路,全面落实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现场检查“三三”制工作方法。从四个方面完善现场检查工作机制:压实网格监管员责任;优化“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机制;突出专项执法整治行动的效果;强化现场检查计划制度。以强化巡查作为日常监管执法的基础地位、突出明查的精准性和全面性、规范暗查暗访方式这三条措施着力规范现场检查方式。强化把走访群众作为现场检查的重要内容、把查厂外作为查厂内的主要支撑、确保查厂内的检查质量这三个节点优化现场检查方法。

突出大数据执法监管能力提升。积极运用在线等数据,严格监管企业的排污行为。一是持续抓好污染监控国发平台、省平台的管理、巡查、调度、处置工作。国发平台中107家重点排污单位178个排口的数据传输有效率为99.96%,远高于国家考核要求的90%。二是全市生态环境执法单位按要求应用贵州省移动执法系统。2019年以来,全市共录入14560条各类现场检查记录。三是积极开展移动执法系统升级改造、生态云二期建设等工作,将目前全市执法系统进行整合,着力打造系统化、规范化的生态环境执法监管的大数据平台。截至2021年底,全市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并联网的染源单位230家,自动监测设备4000余台套。

建立行政执法部门网格化监管机制。一是划分执法监管网格。下发了《关于印发<贵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在全市生态环境执法系统开展网格化监管工作。目前,现全市138个乡镇、街道,4个开发区,共划分为69个网格,设置网格长、网格员共264人。二是压实执法监管责任。执法网格化实施方案明确通过实施“划分网格、明确任务、责任到人”的网格化执法管理方式,进一步加强全市生态环境执法监管的工作力度,有力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全市生态环境执法人员,要严格按照网格化管理工作要求,切实履行好执法检查工作职责。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按照《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贵阳市生态环境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规定的执法事项开展执法工作,并制定《贵阳市生态环境局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审查制度(试行)》《贵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工作流程(试行)》《贵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制度》,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强化行政执法。二是按照行政处罚全过程记录要求,不断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市生态环境局在执法调查过程中,从案件立案、调查、处罚文书的送达、行政处罚的催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照片证据、视频证据等进行了全过程记录。三是严格落实四个配套办法,助力生态环境保护。2019年以来,全市共办理按日计罚案件2件,罚款520万元,办理限产停产案件2件,办理行政拘留案件23件,查封扣押案件4件,移交公安机关涉嫌刑事犯罪案件14件,有效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