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欠债不还
德阳市旌阳区法院“不惯着你”!
□姜强 陈阳 本报记者 李鹏飞 文/图
收钱、交货,在交易中是十分平常的流程。然而,却有商家是收钱不交货,还不退货款,在法院判决后,仍然拒不执行。“面对这样的‘老赖’,咱们的法院‘绝不惯着’。”近日,四川德阳市旌阳区法院就对这样的“老赖”采取了强制执行。
早上7点左右,旌阳区法院的工作人员来到德阳市区某小区,对被执行人范某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据介绍,2020年9月,申请执行人郭某向被执行人范某支付了13200元购买花木,但只收到了价值200元的花木。此后,郭某催货无果,便要求范某返还货款,而范某却以各种理由拒不返还,郭某只好将范某告上法庭。2021年6月,旌阳区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要求范某向郭某返还货款13000元,并支付相关费用。虽然郭某和法院多次联系范某履行判决,但一年多时间过去了,范某依然不予执行。因此,旌阳区法院决定对范某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执行中,法院工作人员来到范某居住地时,却不见范某踪影,也无法联系上他。就在此时,范某的母亲来到了现场。了解情况后,范某的母亲表示愿意配合,当即到银行取出现金,代替范某履行了相关案款。
律师表示,非常感谢法院采取强制执行,让申请人把钱拿到,维护了法律的正义性和判决书的公正性。
当天,旌阳区法院工作人员还来到德阳市区另一小区,对被执行人郑某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在向郑某当面宣读完搜查令后,工作人员对她家进行了搜查,查封了相关财物。
据介绍,2019年8月,被告茆某通过打游戏认识被告郑某,二人发展为不正当关系,在此期间,茆某通过微信转账、微信红包和支付宝转账等方式向郑某共计转账117103元,原告丛某作为茆某的妻子,通过微信聊天记录发现后,认为茆某的行为违反公序良俗,且茆某未经原告丛某同意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遂要求被告郑某返还。被告郑某返还4万元后一直未返还剩余款项。在原告多次催要、旌阳区法院向执行人郑某两次送达执行通知书无果后,旌阳区法院决定对郑某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通过我们采取搜查措施和对她本人的调查,发现这个被执行人具有一定的履行给付能力,我们对她进行了宣传教育,督促她必须按照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来给付欠款。” 旌阳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罗晖说。
“此次强制执行,给其他拒不履行生效法院判决文书的被执行人一个警示,希望他们及时履行法律文书的义务。”旌阳区法院执行局法官助理李振华说。
据悉,近两年来,旌阳区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9627件,已结案件超过8183件,执结率85%,累计发布失信市场主体名单447例,限制高消费7855例(含限制乘坐飞机、高铁和限制出境人),1391名失信市场主体慑于联合惩戒威力而自动履行义务,营造了打击拒执行为的氛围,形成震慑失信被执行人的高压态势,切实维护了市场主体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