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门联合印发意见
加强知识产权鉴定工作衔接
国家知识产权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知识产权鉴定工作衔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进一步深化知识产权管理执法部门与司法机关在知识产权鉴定工作中的合作等明确了具体措施。
《意见》指出,要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推动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加强知识产权鉴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建立完善知识产权鉴定工作体系,提升知识产权鉴定质量和公信力,充分发挥鉴定在执法和司法中的积极作用,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
对于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意见》明确,知识产权鉴定主要用于协助解决专利、商标、地理标志、商业秘密、集成电路布圈设计等各类知识产权争议中的专业性技术问题,知识产权鉴定意见经查证属实,程序合法,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意见》主要从建立完善知识产权鉴定工作体系、建立健全协商机制、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人才培训培养、加强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加强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六个方面作出规定,充分发挥知识产权鉴定在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中的作用,不断提升知识产权鉴定工作规范化和法制化水平。
下一步,五部门将继续深化合作,加强对知识产权鉴定工作的政策引导,为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促进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供坚实基础。
据中国市场监管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