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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5版:经济与法
内容详情 2022年12月27日 返回该版首页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 破产审判典型案例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

破产审判典型案例

□本报记者 吴文俊

近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省高院”)举行重大破产案件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贵州利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安房开公司”)破产重整案。

据介绍,贵州利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是贵州法院以破产审判拯救危困房地产企业助力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的事例和缩影。

几年前,利安房开公司开发建设的“中环商业广场项目”,因资金链断裂、资产涉诉被保全,自2015年起便停工直至重整前,导致大量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拆迁户回迁安置及过渡费长期难以发放,大量购房户至2022年重整前长期未能办理产权证,影响着400余户购房或回迁群体权益,成为老百姓的最急最忧最盼。通过人民法院十个月的司法甄别、司法输血、司法救治,成功重整实现了通过后续工程建设达到整体竣工验收的最大经济效益,使利安房开公司得以再起;圆满解决了拆迁户、购房户多年诉访信访均未能解决的办证、交房、过渡费发放等一系列急难愁盼问题,用为民司法守住人民的心;有力服务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的“国之大者”“省之大计”,助推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

据介绍,利安房开公司于1994年成立,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因经营陷入困境,向安顺中院申请破产重整,安顺中院于2022年2月24日受理后,通过公开招募、竞选方式选定贵州某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快速启动破产重整程序,积极与安顺辖区政府对接,向政府通报破产案件情况,协调政府成立工作专班,强化府院联动沟通,有效处理债务人历史遗留难题,妥善处理涉债务人信访问题;指导监督管理人做好清产核资、债权申报等工作;对债务人资产进行清产核资,查清现有资产和可分配资产情况,并接受债权人监督查阅,确保债务人资产核查到位,不漏分毫。

经核查,利安房开公司深陷“资不抵债”泥潭。对此,安顺中院能动司法,引入战略投资人对E号楼进行续建,并适时推进C号楼拆迁安置及建设工作,经多次多轮协商、谈判,确定投资人为安顺某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单位为贵州某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安顺分公司,并签订了相关经营协议。科学制定经营计划,创造性推进重整工作顺利开展。安顺中院考虑案涉债权人众多,又处于疫情期间,采用线上线下结合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经多数债权人表决同意。安顺中院认为,管理人与债务人共同协商制定的重整计划草案,具有商业上可操作性,法律必须专业加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安顺中院于近期作出裁定,批准了《贵州利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并终结该案重整程序。自此,利安房开公司成功重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