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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5版:市场监管
内容详情 2023年03月01日 返回该版首页

保健品虚夸功效 消委追回救命钱

保健品虚夸功效  消委追回救命钱

□本报记者 马工枚

保健品虚假宣传时有发生,导致有的患病老人误信后擅自停药,把保健品当药吃。近日,记者从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了解到一起这样的消费案例。

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一老年消费者被某保健品经营店以赠送小礼品手段打动,花费积蓄在该店购买了2万多元的保健食品,期望通过保健食品的保健功效强身健体。但使用中,老人发现保健品并没有商家宣传的功效,令其大失所望。随后,经营者还提出可通过赊欠方式消费并主动送货上门,消费者子女到该店要求退货被拒,遂投诉至通江县消委。

通江县消委接诉后,立即会同有关部门联合调查。经查,该店已办理营业执照,主要经营范围为食品、保健品,店内库存了各类保健产品,均有产品检验合格证,且均在保质期限内。商家在推销过程中存在夸大产品功效、误导消费者的问题,通过对商家耐心细致地进行政策宣讲及协商沟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店家按照消费者所持有的购货票据货值金额现场退还购物款24144元。

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表示 本案中,商家在推销过程中存在夸大产品功效、误导消费者的问题,消费者使用中发现保健品并没有商家宣传的功效,消费者子女到该店要求退货被拒,遂投诉至通江县消委,通过当地消委的调查和调解,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商家退还了消费者全部购物款,成功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一些不法经营者针对老年人的保健品推销中,夸大产品功效、虚假宣传、打擦边球的现象较为常见。“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与保健功能目录管理办法》两份文件,要求2020年1月1日起,全国所有保健食品必须醒目标注上述警示语。此起案例也再次让广大消费者引起警惕,保健品不是药品,身体不适要尽快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