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为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河长制+生态司法”
共护水清岸绿河畅景美
□钱薇伽 本报记者 胡斌 嘉月 文/图
什么是禁渔期?俗话说“劝君不食三月鱼,万千鱼仔在腹中”,禁渔期是保护水生物资源,维护生态环境的重要举措,对保证生物种群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
“我不捕捞,游钓可以吗?”
“ 依法治渔有哪些法律依据?”
……
以上问题,都可以在四川成都市武侯区江安河畔成都法院的普法活动现场找到答案。
近日,“河长制+政协民主监督”“河长制+生态司法”宣传日活动在成都市主城区首个成都公园城市示范区生态司法修复基地(武侯)举行。本次活动由四川省、成都市河长办,成都中院指导,武侯区政协、区法院、区检察院、区水务局联合主办。
活动中,与会人员一行沿武侯区江安河金江明珠段开展了巡河活动并实地参观了智慧水务指挥调度中心。在智慧水务指挥调度中心,可以通过小程序扫码线上体验“巡河”,还可以通过观看展板、学习普法小手册或收听工作人员现场讲解等多种方式,了解学习《水污染防治法》《渔业法》等法律法规,提升水污染防治意识和水资源保护意识。
随后的成都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研讨会和“共筑生态文明屏障,共话幸福河湖建设”户外沙龙环节,与会人员围绕成都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差异化发展路径、环资审判理论与实践的融合、群众参与河湖治理、河长制工作等进行了交流讨论并作主题发言。
成都中院从融合环境资源审判实践与法治理论研究,推进全市法院环资审判差异化发展,开展流域司法协作轮值及纽扣法庭工作等方面,立足审判职能,围绕制度建设、工作保障、司法供给等角度,提出意见。
武侯法院就深入推进“河长制+生态司法”,详细介绍了建立环境资源矛盾纠纷前端化解、创新生态司法修复、创新生态保护的机制等内容。
成都法院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促进《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成都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行动计划 (2021—2025)》全面实施,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