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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5版:市场监管
内容详情 2023年04月05日 返回该版首页

川渝携手整治无糖保健食品生产销售秩序

川渝携手整治无糖保健食品生产销售秩序

□本报记者 马工枚

不少商家抓住大众对健康需求的心理,生产出大量打着“养生”“保健”旗号的食品,这些食品实际上不但和健康没有什么关系,甚至可能含有非法添加物。近日,记者从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了解到一起这样的消费案例。

20208月,在重庆市渝中区万鑫药房经营保健食品药品的王某与刘某某在四川成都某非法药品交易会上结识,双方达成合作意向,由刘某某向王某销售非法添加含有西药成分的保健食品胶囊。截至2021122日,刘某某购进原料并加工成胶囊,先后七次向王某销售价值为92400元的保健食品胶囊。202011月至20214月期间,王某在万鑫药房向购买其他降血糖保健品的消费者赠送上述保健食品胶囊,并多次向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果城第一家无糖食品店”唐某某销售价值为44900元的保健胶囊。唐某某于202011月至4月期间将上述食品胶囊进行包装,向不特定消费者进行销售,销售金额为125608元。

20216月,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检察院在对王某等人审查起诉时发现,王某等人在川渝两地均有销售行为。该院在对王某等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同时,于2021625日将线索移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检察院。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检察院收到上述线索后,立即对辖区内销售违规添加西药成分的保健食品的情况开展调查。经调查发现,邓某某、唐某某等人在南充市顺庆区模范街7号“糖友会健康馆”“果城第一家无糖食品专卖店”将非法添加国家禁止添加的含西药成分降血糖保健食品销售给不特定消费者。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检察院于2021630日立案,后于2021714日向南充市顺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其对案涉店铺予以查处,并对辖区内保健食品的生产销售秩序进行整治。因案涉店铺经营商构成刑事犯罪,案涉店铺已停止营业,南充市顺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为期一年的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对保健食品经营店、药店、直销企业专卖店及服务网点进行全覆盖拉网式排查。在此次行动中,检查保健食品店铺260家,已立案查处3起。

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表示 本案的典型意义在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八条,检察机关通过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让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保健食品经销商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并通过行政公益诉讼督促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对辖区内保健食品销售秩序开展全面整治,共同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本案涉及面广,被侵害对象多为中老年人,性质恶劣。检察机关通过依法履职,践行了公益诉讼守护群众美好生活的宗旨。

值得一提的是,川渝两地检察机关依托川渝检察协作机制及时移送案件线索,并在办案中通力合作,同向发力,及时沟通案件办理情况,共享相关信息,共同推动川渝两地相关保健食品市场全面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