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渝四地消委联合发布
医疗美容消费警示
□本报记者 马工枚
近年来,医美行业兴起,随之而来的,由于部分没有医疗资质的美容机构或人员非法从事医疗美容服务引发的损害赔偿纠纷日益增多。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振消费信心,四川省内江市消委会联合重庆市南川区、江津区、永川区消委会发布医疗美容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谨慎选择医疗美容机构。
选择医美机构要“三查看”
查看从事医疗美容的机构是否取得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以及开展医疗美容诊疗的核准项目;查看主诊医师是否持有经注册的《执业医师资格》、护理人员是否持有经注册的《护士资格》并具有相应的工作经历(人员信息可以登录国家卫健委官网查询验证);查看实施医疗美容项目是否在相应的美容医疗机构或开设医疗美容科室的医疗机构中进行。
警惕医美广告中“六大陷阱”
广告宣传中是否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如“100%安全”“零风险”“最佳”等用语;广告宣传中是否含有利用广告代言人做推荐、证明。如利用顾客、网红达人等名义或者形象为医疗美容做推荐证明的;医美广告中是否标注有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没有经过审查的广告可能存在违法问题;广告宣传的医美项目是否属于已取得的许可范围;广告中是否含有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制造“容貌焦虑”,将容貌不佳与“低能”“贫穷”等负面评价因素关联,或将容貌出众与“高素质”“成功”等积极评价关联;医美广告是否由非医疗机构所作,如美容院明示或暗示可以提供医疗美容服务,切记医美广告属于医疗广告,非医疗机构不得发布医疗广告。
医疗美容产品≠化妆品
如肉毒素注射、软组织填充(包括透明质酸或自体脂肪填充)等医疗美容过程中常用的医疗美容产品均属于药物、医疗器械,都应取得相应的注册证明。使用时必须在有资质的医疗美容机构内,由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且具有从事相关临床学科工作经历的医生才能操作。消费者不要自行购买和使用可用于医疗美容的药品或医疗器械,以免不当使用造成伤害后果。
医美有风险 安全放首位
医疗美容归根到底是一种医疗行为,而任何医疗行为都是有风险的。消费者选择医疗美容前,一定要对所做项目风险进行全面了解,始终把安全放在首位,不要因一味求美而忽视风险隐患,不要幻想医美就是随心所欲的“易容术”。
不轻信医疗美容机构的口头承诺,一定要与医美机构签订书面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内容、价格费用、产品信息、权利义务等,并保存好消费凭证。同时,根据自己的经济实力量力而行,不要轻信营销人员的推荐,谨防“美容贷”陷阱。
留存证据 及时维权
医美消费过程如自身权益受损,及时保存相关证据,必要时可以申请医疗鉴定。如发生消费纠纷,可先与经营者协商解决,如无法达成和解可以向当地消委组织申请调解;发现违法行为及时拨打12345、12315投诉举报;也可以通过到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