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武侯法检率先按下
护企安商“快捷键”
□本报记者 胡斌 嘉月
近日,武侯法院、武侯检察院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联席会在武侯法院召开。武侯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静,武侯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伍健分别代表法检两院共同签署《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工作协同协作机制的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据悉,这是四川省范围内基层法检两院首次建立涉案企业合规工作协作机制。
立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最早由检察院提出,适用于检察机关可不捕、可不诉的轻罪案件,后延伸到审判阶段,对于法院办理的部分涉企刑事案件,启动合规整改程序后,检察院可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框架内提出轻缓量刑建议,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将涉案企业合规整改效果作为量刑酌定因素予以考虑。
根据协议要求,武侯法院和武侯检察院将强化合作、凝聚共识,共同推动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走深走实。协议对检察院合规整改资料的同步移送,整改情况作为酌定量刑情节,法院将合规整改纳入法庭审理,建立“反向移送”机制,完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等做了明确细则的规定。
此次联签共建涉案企业合规工作协同协作机制,对于保证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营造安商惠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推进“六稳”“六保”,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优质的法治环境和更完善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