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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5版:市场监管
内容详情 2023年05月10日 返回该版首页

为仿冒行为助力要判罚 川渝跨区域全链条执法

为仿冒行为助力要判罚  川渝跨区域全链条执法

□本报记者 马工枚

为侵犯涉案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应承担连带责任。近日,记者从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了解到一起这样的消费案例。

2022713日,成都市温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成都市某啤酒有限公司的库房内,存放有瓶身带百威啤酒注册商标浮雕图案的啤酒336瓶。温江区市场监管局随即展开立案调查。经过调查,发现涉案啤酒系重庆某经销商提供的空瓶和标贴,由当事人代加工灌装并收取加工费用,未对瓶身的浮雕图案进行清除或有效遮盖。在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和成都市市场监管局的指导下,温江区市场监管局当即与重庆市市场监管局、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管局取得联系。川渝两地市场监管部门通过会商研判、线索移送、联动执法等一系列密切协作,累计查获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啤酒11.58万瓶,实现了对违法行为从生产到销售的全链条打击。

当事人和重庆某经销商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温江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商标侵权行为,并对其作出没收涉案啤酒336瓶、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重庆巴南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重庆某经销商立即停止商标侵权行为,并对其作出没收涉案啤酒32瓶、没收违法所得4580元、罚款5.37万元的行政处罚。

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表示 助力落实川渝知识产权保护联动机制。在川渝市场监管一体化协作的框架下,成都温江区市场监管局和重庆巴南区市场监管局建立了知识产权保护执法协作机制。在本案中,两地市场监管部门在违法线索移送、信息资源共享等方面广泛深入开展合作,以实际行动落实了川渝知识产权保护联动的机制要求。

创新构建优质高效执法协作方式。本案中,两地执法人员密切配合,通过电话、微信、网络会议等方式,对案件查办思路、证据链收集等情况即时双向沟通,统一思想,形成合力,跨区域、全链条查清了生产商和销售商的违法事实,将本案办成了经得住法律和时间考验的铁案。

有力打击侵犯知识产权黑色产业链。当事人明知啤酒空瓶的瓶身上带有注册商标,自认为在为远在重庆的经销商代为灌装过程中发生的违法行为难以被监管,可以打法律的擦边球。川渝市场监管部门通力协作,跨区域成功打掉了该产业链上为违法行为提供便利条件的生产源头,携手共同维护了两地公平、公正的市场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