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丁明海
自2022年以来,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发改局纪检监察组联合区供销社机关纪委牢牢把握聚焦监督第一职责、提高监督效能这一基本任务, 坚持把监督挺在前面,突出社有资产监督重点,通过加强对社有资产摸清“家底”、健全“制度”、 规范“招租”等系列措施,有效规范社有资产监督管理,为全区供销社系统资产高效运营,更好地服务乡村振兴和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提供了坚强保障。
摸清“家底”。纪检监察组联合区供销社机关纪委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供销社资产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精神,大胆参与资产管理专项治理工作。协调抽调政治素养高、业务能力强、熟悉企业经营管理、熟悉财务知识的机关干部5人,逐一对全系统所属基层社的土地、仓库、商场、门店以及闲置的场地、院落等进行全面大排查、大清理,再次核查产权、面积、租赁情况等要素信息。共清理资产104处,建立资产平面图,统一编号登记造册,完善资产管理台账。还要求社属企业对门店、商场、设备等社有资产租赁方案、合同统一上交存档备案。进一步摸清了全系统资产底数和运行质量,有效解决了家底不清的问题,提高了资产管理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健全“制度”。针对资产租赁公开招租程序、合同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以及资产管理中容易出现渎职行为的情况,纪检监察组联合区供销社机关纪委立足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紧盯资产租赁管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类腐败问题,通过查阅文件、实地走访等形式开展监督检查。同时为了增强监督的严密性、精准性和实效性,纪检监察组联合区供销社机关纪委参与区供销社理事会修改完善《宜宾市叙州区供销社资产租赁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对全系统社有资产处置、收益、安全、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职责和权限的明确,增加了处罚力度;助推区供销社集体资产租赁管理更加依法依规,租赁程序更加公开、公平、公正,避免出现暗箱操作的空间,切实从源头上铲除以权谋私的土壤,堵住集体资产管理漏洞,实现了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实行资产安全巡查制度执行的常态化,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到位,确保了所有资产的安全、完整、保值增值和不流失。通过规范社有资产租赁监管,促进了全系统资产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规范“招租”。资产租赁管理是供销社廉政风险易发、多发的关键环节,纪检监察组联合区供销社机关纪委紧盯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积极开展“双向廉洁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以案析理、以案释法的反面典型警示教育,提高干部职工廉洁从业意识和承租户的依法经营意识。在职工大会上,三令五申强调任何人不得私自处理集体资产,要求在对社有资产出租、转租等经营活动时必须经社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并写进了区供销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公开招租前,参与进行市场调研和价格摸底,形成招租方案后,再由集体研究确定招租底价、租期、租金收缴办法、招租规则等。在对外招租过程中,工作组成员和竞租户分别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在出租合同中约定“廉洁自律”条款,营造公开透明、平等竞争的良好氛围。为确保招租结果的公开透明,招租会现场还全程进行录音录像。纪检监察组联合区供销社机关纪委严格社有资产出租协议监管制度,定期对系统社有资产财务状况、出租协议履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牵头资管中心(安全办公室)到观音、孔滩、柏溪等地实地调研,监督资产出租,全部规范签订租赁合同。自2022年以来,叙州区供销社已公开出租到期的25处门店、仓库,为企业增加收入17万元,实现了租金收益大幅度增长,确保了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