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蓉执雷霆” 执行法官上演“寻人找房”记
□陆露 本报记者 胡斌 嘉月
日前,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一执行案件承办法官刘福猛,前往被执行人已经抵押给申请执行人的房屋进行勘验。
据了解,该案是成都市金牛法院依据已发生效力的仲裁裁决书,受理某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刘某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
“房子”消失了
6月2日上午10时,刘福猛及法警会合辅拍机构相关工作人员到达被抵押房屋所在地西安市莲湖区丰禾路一小区内,根据房屋登记的地址丰禾路8号,小区名为“丰禾小区”,刘福猛遂与该小区物业调查该房屋相关信息。经物业工作人员查询确认后,该小区内不仅没有房屋抵押登记上记载的这套房屋,也没有刘某这一业主,案件执行工作陷入僵局。
锲而不舍“查人找房”
刘福猛对“丰禾小区”附近居民、社区民警等人员进行了走访调查,得知案涉被抵押房屋可能在另外一个名为“丰禾新苑”的小区内。执行团队抓住新的线索,立刻前往该小区。抵达现场后,经调查了解到该小区原为单位宿舍,小区内并无与房屋抵押登记上记载的房屋信息相一致的房屋。
刘福猛向该小区物业询问小区内是否有刘某这位业主,经工作人员核实,确有一位业主叫刘某,但他的房屋楼栋单元号与房屋抵押登记上记载的房屋信息并不一致,物业也没有业主房屋产权证、业主身份证等资料能够直接证明该小区的业主刘某就是本案的被执行人,且刘某在物业处预留的电话无法拨通,刘福猛无法与该业主本人直接联系。
一波三折终执行
为核实本案被抵押房屋与该小区刘某业主的房屋是否为同一套,刘福猛在物业工作人员的陪同下,来到房屋实际所在地进行调查。敲门无人应答后,执行团队向单元楼内的其他住户进行询问,通过不懈努力的走访了解,该单元一位马姓住户向本院提供房产证证明该小区房屋地址就是房屋抵押登记信息上的地址,楼栋号单元号均相同,因此刘福猛确认该小区的疑似涉案房屋就是归本案被执行人刘某所有,这套房屋的业主就是本案被执行人刘某本人。现已成功将房屋腾空并启动了拍卖程序。
金牛法院执行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办案理念,在面对被执行房产无故“消失”时,以实事求是、不辞辛劳、尽职尽责的工作态度进行实地调查,搞清原委、还原真相,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