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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版:新供销
内容详情 2023年06月30日 返回该版首页

四川省供销社召开“供销大讲堂”第四期 宣讲《四川省供销合作社条例》

四川省供销社召开“供销大讲堂”第四期

宣讲《四川省供销合作社条例》

□本报记者 马工枚/文 冯庄/图

《四川省供销合作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23年3月30日经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7月1日起施行。为深入学习贯彻《条例》,切实提高供销社系统有关单位运用《条例》推动供销工作的能力,6月29日,四川省供销社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一级巡视员杨武秀在“供销大讲堂”(第四期),围绕《条例》出台的重大意义、制定《条例》的主要原则及思路、《条例》的重点内容及背景考虑以及做好《条例》的“后半篇”文章四个部分进行了系统阐释和深入解读。

杨武秀指出,《条例》的出台在供销社改革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为供销合作社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打造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中发挥独特优势作用,提供了法律依据。《条例》是依法推动四川供销合作事业发展的行动指南。制定《条例》的主要原则及思路具体体现在坚持正确方向、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创新发展等三方面。《条例》7章,共48条,其重点内容及背景考虑包含总则、组织体系、服务机制、资产管理、保障措施和法律责任等。

如何做好《条例》的“后半篇”文章?杨武秀提出,一是全面落实责任。按照职责分工,四川省供销社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处室要积极协调对接省直相关部门,争取支持,推动《条例》各项规定落地落实。同时,四川省供销社领导班子成员要深入到联系市(州)社和分管领域,采取调研、座谈等多种形式宣讲《条例》,要督促各地供销社加强向党委政府汇报等,将贯彻落实《条例》摆在依法治社的重要位置。二是全面推进为农服务综合平台建设。打通农业生产端、城乡消费端;以供销为农服务综合体为骨干,构建线下流通网络;以业务在线化为核心,推进数字供销网建设;构建供销合作社特色农产品流通体系。三是做好宣传工作,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供销合作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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