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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版:新供销
内容详情 2023年07月05日 返回该版首页

进一步推动供销社在四川“三农”工作中发挥更大作用

进一步推动供销社在四川“三农”工作中发挥更大作用

本报评论员  李国华

7月1日,《四川省供销合作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首个省级层面出台的规范供销合作社的法律法规,也将进一步规范供销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维护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推动供销合作事业的健康发展。

开展供销社条例立法工作,非常必要、意义重大。供销合作社一头连着城镇,一头连着“三农”,具有为农服务的深厚基础和独特优势。四川作为农业大省,制定《条例》是贯彻落实中央和四川省委决策部署、依法推动供销合作事业发展、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需要,有利于发挥供销社独特优势,有利于为开创四川供销合作事业新局面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有利于推动供销合作事业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

四川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学深悟透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策部署,坚持正确方向,以问题为导向,精准聚焦供销合作社存在的问题短板,加强立法顶层设计,多部门密切协作,全力配合,集思广益,坚持“小切口、真管用、有特色、能落实”的原则,严守立法权限、把握立法原则、加快立法节奏,确保了《条例》的高质量出台,也确保了条例内容的特色性,符合实际。

《条例》从组织体系、服务机制、资产管理、保障措施、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了规范,干货满满,比如在组织体系及内部治理机制方面,明确围绕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总体要求,从制度层面规范其治理结构,按照政事分开、社企分开的方向和合作经济组织建设要求,明确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基层社的功能性质、治理结构和层级关系;在服务机制创设方面,明确了供销合作社的服务方向、服务方式、服务手段、服务平台,规定应开展以流通服务为主业的农村综合服务,构建现代化流通服务体系;在对供销合作社的促进和保障措施上,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供销合作社保持组织体系的完整性,建立健全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

《条例》的出台和实施,将有助于规范全省供销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理顺管理经营和运行体制,强化资产管理,保护供销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推动供销合作事业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条例》的出台在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也必将为全国条例的出台起到积极的助推作用。

当然,《条例》实施是一个系统工程,我们要营造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宣传氛围,要认真学习《条例》内容,对关键条款进行深刻解读,全面提高供销社服务能力,真正做到为农、务农、姓农,始终朝着成为同农民利益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运作更有效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的方向发展。同时要抓住关键,把握重点,坚持根本,推动四川供销合作事业更加全面发展,使供销社在四川“三农”工作中发挥更大作用,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