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供销合作社系统
认真学习贯彻《四川省供销合作社条例》
今年3月30日,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四川省供销合作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7月1日正式实施。随着《条例》的颁布实施,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供销社系统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近期工作中的一件大事来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学习、讨论和贯彻。
宜宾市供销社党组会要求,全市供销社系统多形式组织学习《条例》,用《条例》来推动工作指导实践,促进供销合作事业健康稳定发展。
成都市供销社党组会要求,要抓住《条例》7月1日起施行的关键阶段,掀起《条例》学习热潮,利用市供销社及各县级社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凝心聚力营造推动供销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要持续深化供销社改革发展,尽快印发全市《关于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加快建设为农服务综合平台的实施意见》,推动工作落地落实。要进一步优化市社内设处室,厘清理事会、监事会职能职责,增强联合社指导能力。
阿坝州供销社党组会要求,要坚持“改革强社、服务立社、夯基建社、以企兴社、从严治社”总体要求,以“为农服务”为根本,不断夯实为农服务基础,持续推动全州供销合作事业高质量发展,尽快出台阿坝州相关实施意见。
巴中市供销社党组要求,聚焦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担当作为,建好用好为农服务综合平台。要结合川委办〔2022〕38号文件精神,及时制定巴中任务清单,扎实推进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重点工作。要抓住全省打造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机遇,拓宽农业社会化服务领域,保障粮食安全和农业稳产提质。要进一步发挥供销社的优势,聚焦农民增收,建强农产品城乡流通体系,为全市乡村振兴贡献力量。
甘孜州供销社党组会要求,一是结合甘孜实际,尽快出台甘孜相关的实施方案;二是建好县级社、抓好社有企业组建、抓好基层社发展、抓好“天府乡村”公益品牌申报、落实各项综合改革工作。
凉山州供销社党组要求,要增强为农服务意识,夯实为农服务根基。聚焦州委州政府和省供销社重点工作部署,抓住实施“农业强州”机遇,拓宽农业社会化服务领域,为凉山乡村振兴贡献力量。
广安市供销社党组将《条例》宣传贯彻纳入2023年下半年全市供销社系统重点要抓的“六件大事”之一,组织各县(市、区)供销社主任就如何更好推动《条例》落地落实开展研究会商,与市人大相关委室及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部门开展衔接会商。出台《中共广安市委办公室、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加快建设为农服务综合平台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将《条例》相关条款写入《实施意见》。将“常委会、常务会学习《条例》”等内容纳入全市农业农村工作年度绩效考核,对开展《条例》宣传贯彻不力的县(市、区)扣减绩效分,将“推动《条例》实施的关键问题研究”作为蹲点调研课题,聚焦《条例》怎么在基层更好落实摸清实情、解剖麻雀。
眉山市供销社通过市委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商务局页面向社会公众展示《条例》,加大社会公众的知晓度。在县(区)供销社及基层单位开展宣传,要求有关企业及基层单位借助《条例》实施契机,积极推动供销事业高质量发展。同时,在组织召开的全市系统统计工作会上对《条例》重要内容进行了宣讲。
雅安市政府举行系统第四期干部能力提升“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专题培训,邀请四川省供销社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一级巡视员杨武秀以“深入贯彻《四川省供销合作社条例》在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贡献供销力量”为题进行了授课。
自贡市供销社党组把《条例》纳入市社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召开《条例》专题学习会,对关键条款进行深刻解读。要求全市系统干部职工增强为农服务意识,夯实为农服务根基。聚焦市委市政府和省供销社重点工作部署,全面贯彻落实川委办〔2022〕38号文件精神,力争7月底出台自贡的《实施意见》。
泸州市供销社党组要求,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掀起学习热潮,营造浓厚学习氛围。要以《条例》颁布实施为契机,积极和党委政府对接汇报,争取支持,细化贯彻落实措施,进一步推进为农服务综合平台建设。
内江市供销社邀请四川省供销社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一级巡视员杨武秀开展宣传贯彻《条例》专题培训会,要求全市有关部门、供销社系统要充分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条例》的各项内容,加大《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力度。会议强调,各单位要认真学习《条例》,广泛宣传《条例》,自觉遵守《条例》,真正让《条例》落地生根,书写内江供销合作事业改革发展的新篇章。
广元市供销社党组对接主流新闻媒体,充分依托广元日报、广元供销合作网及公众号,系统策划开展《条例》宣传贯彻落实采访报道,全景式展示党委政府、供销系统、社会各界贯彻落实《条例》的举措成效,营造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良好氛围。本报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