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换手机有疑问 消委调解换新机
□本报记者 马工枚
手机维修换新,包括换外包装吗?近日,记者从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了解到一起这样的消费案例。
2022年6月20日,四川省德阳市消费者安先生在罗江区金山镇某通讯经营部花费7200元购买了一部手机,在使用过程中手机不时出现黑屏、闪屏的现象。随后,消费者安先生找到该商家处理,商家与厂家联系后同意将该手机寄回厂家更换一部同款的新手机。2022年8月7日,消费者收到手机后发现更换的新手机没有包装盒,仅有手机和保修卡,怀疑并非新手机,与商家协商退货退款未果,遂到德阳市罗江区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以下简称“罗江区消委”)进行投诉,希望能帮助协调解决。
2022年8月10日,罗江区消委工作人员就消费者安先生投诉问题,组织该商家和消费者进行现场沟通协调。消费者安先生认为,商家所更换的手机并非全新,理由是换回来的手机已开封没有包装盒,现要求退货退款。该商家解释,当时只是将存在质量问题的手机寄回了厂家进行更换,并未将外包装一并寄回,所以更换的也只有一部新手机,没有外包装。经消委会工作人员现场调解,最终双方意见达成一致,商家答应为消费者更换另一部相同价格的手机。
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表示 本案是一起因手机质量问题而引发的消费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及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有权获得质量合格的商品,有权要求经营者履行对存在质量问题的商品进行退货、维修、更换等义务。
该案中,手机在三包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时,经营者虽然履行了更换义务,但对更换一部新手机的承诺没有完全履行,因此产生了纠纷。商家应遵守契约精神,换一部新机,对于新机是否包含全新包装,应事先进行说明,否则应按通常理解来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