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精准发力支持现代农业发展
三大主粮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实现产粮大县全覆盖
□本报记者 马工枚
记者近日从财政部了解到,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关于扩大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实施范围至全国所有产粮大县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出,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通过进一步扩大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实施范围,增强农业保险产品吸引力,在管理上要效率,在创新上要效益,助力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和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推动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支持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通知》要求,地方财政部门应综合考虑当地农业发展、财政承受能力等情况,适应本地农业保险发展趋势和内在规律,将辖内产粮大县适度规模经营农户和小农户纳入保险保障范围,允许村集体组织小农户集体投保、分户赔付,坚持稳字当头、稳妥有序,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强化预算约束,及时足额拨付保费补贴,循序渐进、因地制宜扩大政策实施范围。
在依法合规方面,《通知》明确要求,保险监管部门要监督承保机构重合同、守信用,及时足额定损理赔,不得平均赔付、协议赔付。严禁虚构或虚增保险标的或者以同一保险标的进行多次投保,严禁通过虚假理赔、虚列费用、虚假退保、截留或者代领或者挪用赔款、挪用经营费用等方式冲销投保农户缴纳保费或者财政补贴资金,严禁欺骗、误导、强迫或限制投保。
《通知》强调,各地应完善风险防范机制,强化承保机构防范风险主体责任,坚持审慎经营,提升风险预警、识别、管控能力,强化风险减量管理,健全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同时,持续健全农业再保险和农业大灾风险分散机制,形成农业风险闭环管控体系,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鼓励各地探索开发符合当地特点和农户需求的农业保险创新产品,开展农业保险创新试点,推动农业保险与其他农村金融工具和支农惠农政策有机结合,在充分发挥农业保险风险管理和经济补偿功能基础上,通过农业保险增信功能,提高农户信用等级,助力健全农村信用体系。同时,进一步夯实保单级大数据管理基础,不断提升农业保险信息化、科技化水平,有效规避道德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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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渝共同推动
“两迁”害虫监测与防控工作
当前,川渝两地水稻陆续进入拔节孕穗期,也处于“虫口夺粮”关键期。近日,重庆市植物保护站与四川省农业农村厅植物保护站共同召开川渝“两迁”害虫联防联控会商会,推动“两迁”害虫监测与防控工作,保障粮食安全。
相关负责人介绍,6月以来,西南地区尤其是川渝两地受强对流和强降雨天气影响,水稻“两迁”害虫在四川东北部、南部、西北部和重庆渝西、渝东北持续迁入为害,呈现迁入面广、迁入次数多、迁入虫量大等特点,对两地水稻“虫口夺粮”攻坚任务和粮食安全造成巨大威胁。
据监测,截至7月5日,重庆市稻飞虱迁入虫量大,为近十年之最;发生区县数33个,田间发生面积401万亩次,同比增幅172.7%;防治面积286.85万亩次,占发生面积的71.38%。稻纵卷叶螟始见日较常年早8—12天,发生面积186万亩次,同比增幅达227.12%;防治面积149.84万亩次,占发生面积的80.1%。目前,重庆市水稻统防统治面积已达450万亩次以上。
会议商定,川渝建立联合监测联合防控机制,共同推动“虫口夺粮”取得成效。
建立联合监测共享机制。依托全国农技中心测报处、防治处,以“植保植检信息管理系统”为平台,在川渝接壤州市(区县)现有的现代化监测设备基础上,规划一批农作物病虫田间监测点,强化一支植保专业化队伍,高效开展重大病虫系统调查和普查,及时共享互通以“两迁害虫”为主的重大病虫信息,构建川渝两地农作物病虫害情报网。
建立联动防控机制。川渝接壤地区要按照《水稻重大病虫防控技术方案》,突出重点迁飞通道、重点危害区域、重要发生时段,做好分类指导,按照“统一技术、统一标准”及时开展统防统治和应急防控,切实遏制重大病虫不大面积暴发成灾。逐步形成“一地防控、周边联动”的川渝联动防控机制,及时取长补短,共同提升防控技能水平。
建立资源成果共享机制。按照“省际协同、部门协作、区域联动”的原则,大力开展川渝地区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技术联合攻关,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防控经验,共同推动成果共享和推广应用。积极探索川渝两地“两迁”等重大害虫迁飞路径研究,携手筑牢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的坚固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