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说家话
张雄(四川成都)
这个世界,乱套的事儿时有发生。
因自小喜爱文学艺术,一路走来,结识和了解了不少文艺人。能把小说写得像小说、散文写得像散文、诗歌写得像诗歌,称为“作家”;能把楷书写得像楷书、行书写得像行书、隶书写得像隶书,便称“书法家”;画鸡像鸡、画狗像狗、画猫像猫,便称“画家”;能横着吹竹笛、竖着吹箫、弹点肖邦协奏曲,便称“演奏家”;会唱几曲流行歌、会吼几嗓子过山簧、或整的人云里雾里的,便称“歌唱家”。有时是本人自称,有时是相互吹捧,有时更让人听了之后,鸡皮疙瘩从脚板一直漫延到了头顶。
其实,这“家”那“家”,真正够得了家的不多,大多数都只能算得上个类别作者而已!
因此,也想来说说“家”。这里的“家”,不是夫妻与子女组成家庭的家,而是指从事某种职业或在某一个领域取得了举世瞩目众人公认的成就,其作品具有高度的思想性、艺术性,能够影响人们的认知和赢得社会广泛认同。但就文学范畴,比如古代的李白、杜甫、白居易,现代的鲁迅、王蒙。这些才是名副其实的家。
我自己热爱文学艺术,也曾从事过文学创作,玩玩乐器,至多算一个文艺爱好者,连作者都算不上。我们那阵,凡称其为家的,在我们心目中就像高人一样被崇拜,哪里如现在随处都有大把大把、一串一串的“家”。我的一个朋友,很会写,出版了20多本书,他给自己定位“写字匠”。谦虚与低调,和高调的自我标榜者,你会更喜欢谁呢?
“家”的称谓可不是随便乱叫的,没有三板斧戴不上这顶桂冠。许许多多的人,正辛勤奔走在成“家”的路上,如真想做个真“家”,那就得费其心智,劳其筋骨,创作出公认的叫得响的好作品,称其为“家”,也才名分配位,方可受之无愧,心安理得。